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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我已经和男朋友订婚了,我追了他一年。最后他承认:“请做我的太子吧。”

发布时间:2024-09-26浏览:97

我举起六门牌阻止一名试图混入人群并逃离我掌控的白衣男子。

自从六道宗没能从西域大盗沈清之手里救回皇上的祖传玉佩后,我们和皇上之间的信任就越来越岌岌可危了。

不仅节日期间发的烧饼没有了,就连年底每人的酱油牛肉也不再发了。

为了恢复六道门与皇上之间本就脆弱的信任,我挺身而出,全权接手了沈清之的案子。老板陆千城让我找人帮帮我,我呲牙咧嘴的想跟他发脾气。

我这样做不是为了那两车年糕的报酬,我是为了把自己奉献给大楚。

没想到,时间的推移却不利。我追了沈清之半年,也没抓到他,只得到了三条线索。

1.沈清之是个男人。

2.沈清之是一个非常好看的男人。

3、沈清之是个风骚的男人,喜欢穿白衣服。

这六个月来,敌人是隐藏的,我们是暴露的。每次我想抓住他,他都会融入人群,看不见我。

但总有办法的。正当我吃第十八碗牛肉拉面的时候,一个英俊的白衣青年从我身边走过。但我的注意力不是在他的脸上,而是在他把玩的玉佩上。

那玉佩不是皇帝每天都藏在衣服里怕被偷的祖传玉佩吗?

我放下吃了一半的拉面,静静地跟着他。现在如果他想逃的话,我可能也无能为力。我抓住他的肩膀,把他拉了回来。

“哈哈哈,跑了这么久,你应该被我抓住了!”

话还没说完,看到他的脸,我就觉得胃里一阵翻腾。我立即厌恶地推开他,蹲在街上呕吐。

白衣男子捂着脸,一脸羞涩,声音粗哑道:“自从我出生以来,你是除了我母亲之外,第一个愿意主动碰我的女性。你为什么不让这个小男人答应嫁给我了!”

吐够了,我无力地扶着墙。我只想说,师父,我们能不能别再伤害这个世界了?

那表情,那五官,简直是天下无二。如果不是他的决心太高,我可能会误认为他是沈清之,把他带回六道门折磨他。

我是一名警察,而且是一名患有严重面盲症的警察。

我想我付了一半财产贿赂考官才通过考试。至于为什么我削尖了脑袋,选择了侦探这个职业。

我嘴里叼着草,蹲在六扇门前,对着一群刚进来的英俊小伙子吹着口哨。

即使你是脸盲,你也应该让失明带来的痛苦减轻一些。

沈清之没抓到,让我浪费了十七碗半拉面。我觉得我采取的策略可能有问题。

毕竟,没有小偷会对捕手大喊:“别跑!”然后站着不动,让你抓住他。

于是我决定穿上便衣,潜伏在敌人身边,用我的美丽和智慧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

我花了两两银子,从江湖白晓生口中得知,沈清之已通知江南王,近期要来接他下蛋的公鸡。

为了潜入王府,我又给了陆千城十两银子,江南王府才勉强允许我给他们当保姆。

宫里终日为鸡提供美味佳肴和美酒。给它喂食进口的水果和昆虫,喝雪山的泉水。我每天的饭菜是半碗豆麸饭。

在这个世界上,我连鸡都不如。

半夜我听到鸡舍里有动静,以为公鸡白天害羞,晚上才下蛋。我从来没有见过公鸡下蛋,所以我从床上跳起来,跑到鸡舍去观察和学习。

谁知道我看到的不是公鸡下蛋,而是一个人拿着碗……偷鸡食?

就算那些葡萄是西域进贡的,你也比不过主人的鸡啊!人的尊严又如何呢?

或许是我的目光太过激烈,那个正在吃得凶猛的白衣青年突然抬头看了我一眼,脸上挂着春风般温暖的笑容,将碗递给了我。

“你不想要一个吗,女孩?”

嗯,我是一个很诚实的女孩,我是这样的人吗?而且,这个人半夜还来鸡舍参观。乍一看,他就像故事书里典型的小偷,有着一张人脸,一颗兽心。

我双手叉腰,释放出磅礴的正气:“哎,你怎么能和阿花争饭吃呢!”

他微微挑眉,托着下巴,傻笑道:“阿华是谁?”

“就是那只公鸡比你更值钱!”

“……”

白衣青年说,他叫阿里,因为白天犯了错误,受到了惩罚。我太饿了,别无选择,只能专注于鸡肉食物。

那天晚上,月光昏暗,我在上眼睑和下眼睑之间与周公愉快地聊天。但阿里的精神却很好。他指着天空中浓重的雾霾,说他想看看星星。

“坐这儿吧。”看到我蹲在一旁,他拍了拍旁边的草席。

虽然他的眼神清澈,语气也很真诚。但这是公鸡通常产蛋的地方。你叫我坐上去是什么意思?

我陪他坐到深夜,成功被周公抓到了鸡舍四面通风的草席上。第二天早上醒来,我发现自己舒服地睡在床上,这让我怀疑昨天鸡舍里的美好邂逅只是一场梦。

一般来说,管家对漂亮小奴的这种欺负会持续好几天。于是我一大早就蹲在鸡舍门口,阿栗又出现了。但这一次他看上去更穷了。他不仅饿了,还浑身是污水。我一边咒骂着管家残酷无情,一边从房间里拿了一套白衣服给他换上。

月色皎洁,清月下的少爷英俊无比。但我却托着下巴,看着他的脸,那张脸比女人还要漂亮。我越看他,就越觉得他很熟悉。

像我们这样患有严重面部失认症的人有自己独特的记忆方式。比如,虽然我记不起他们的脸,但我能记住他们的一些特征。它可以大到背部的一条长对角疤痕,也可以小到臀部下方指甲盖大小的胎记。

而我清楚地记得,有一次我和沈清之交手的时候,我用剑掀开他的衬衫,看到他坚挺的胸膛上有一颗菱形的红色胎记。那次遭遇以我流鼻血和失血过多而告终。

咳咳……这离主题太远了。

江南宫的下人,衣着、发型都非常统一。无论男女老少,都穿着黑色的衣服,扎着天高的马尾辫。不得不说,这款发型绝对是目前国内最主流的发型。看看我的大背头和东北花大衣,我可能已经跟不上时代潮流了。

潮流就是潮流,但统一着装的缺点是在我眼里看起来都一样,这严重阻碍了我抓捕西域强盗的能力。

我怀疑偷鸡粮的阿里就是沈清之。毕竟他穿着白色的衣服,而且好看。但我没有具体证据,只能趁他洗澡的时候偷看一下他胸前是否有红色胎记。

那天,我和他聊完鸡舍的生活,就回房间睡觉了。睡觉前他总是要洗澡。

我搓了搓手掌,脸上带着疯狂的笑容,跟着他施展了轻功。

只见白衣青年进去了,很快,一个高马尾黑衣奴隶就走了出来。

一看,阿里手里居然还握着一个人质。他一定是用了什么手段来威胁这个家奴为他做事,但我以为被欺负的就是他。

为了表达人间大爱,我只好冒着被发现的危险从树上跳下来,拉着小奴仆的衣袖,语重心长地叮嘱他晚上睡觉要小心,并和他一起住在这所房子里。他可能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小偷。

他眼角抽搐,低头认真地看着我。他的眸子一片漆黑,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时间在这诡异的寂静中静止了很长一段时间。他面无表情地拉开袖子,说了声“谢谢”。

我又握住他的手,趁机吃了一把豆腐。

“不客气,小伙子,帮助别人,才是一个姐姐应该做的。”

他转过头,漂亮的眉毛在月光下抽动得更加欢快。

当我从碗里吃鸡肉时,我很生气。

从那天晚上起,阿里就再也没有出现过。我真的只是想念他。但转念一想自己保护了一个无助的小家奴,心里就有一种成就感。

我沉浸在我所创造的自豪感中。江南王不知道自己那天为什么这么生气,突然很想关心一下他那只下蛋的宝贝公鸡。然后我当场就被抓到和鸡抢食物了。

王子顿时大怒,命令管家把我转移到另一个地方,让我永远再也见不到他的鸡了。

我对着强硬傲慢的管家使了个眼色,卖萌示弱。

我的容貌,我的身材。不管她做什么,她都必须是女仆之类的。

管家看了我一眼后,就果断安排我加入了宫中的打手行列。

我卷起袖子,露出二头肌,用尽全力说道:“管家,你以为我像个暴徒一样脆弱吗?”

说完,他就扔给我一根200公斤重的狼牙棒。

半夜,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突然很想念阿花的草席。如果我离开阿华,沈清之一定会趁机出手。想到这里,我像鲤鱼一样坐了起来,穿好衣服,跑向鸡舍。

那是一个漆黑多风的夜晚,发生了一起鸡抢劫事件。

果不其然,鸡舍门口站着一个白衣男子,挣扎无果后,手里握住了阿花。虽然是同样的月光,虽然是同样的白衣,为什么几天不见我就感觉沈清之不仅胖了还变丑了呢?

当我发呆的时候,他已经采取了行动。阿花放下被绑着的身体,拿着砍刀向我攻击。刀上沾满了血,她的动作是致命的。不到一炷香的时间,我就已经是遍体鳞伤,身上的衣服都快被撕成破烂了。

手中的软剑“叮”的一声掉在了地上。我抱着头,正要喊:“强者,饶你一命!”就在这时,一名白衣男子突然从树上俯冲下来,拿起软剑,挡住了鸡贼的刀。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一瘦一壮的两个白衣青年已经打了起来。剑光闪烁,火花四溅。我把阿花拉到一边,看得津津有味。谁知道鸡贼打不过我,救我的白衣青年却又把矛头指向了我。 “唰唰唰”,三颗五星飞镖扔了出去。白衣青年想也没想就扑到了我身上,挡住了盗贼的暗器。

当他冲过来时,我掀开他的衣领,看到了他胸前的红色胎记。

“你果然是沈清之啊!”

他的脸色变得漆黑,眼睛里都可以射出刀子。他揪起我的衣领,说:“快走!”

我想了想,把阿花放到了他的怀里,把他抱在了怀里。他施展轻功,用尽全力,才逃离了盗贼的陷阱。

我把他带到我的地方,一边帮他拔飞镖一边询问他。

“告诉我,你从江南王家偷走阿花的目的是什么?你是想挑起朝堂和江湖的恩怨吗?”

他对我翻了个白眼,脱下外袍盖住我的破烂衣服。

“一只下蛋的公鸡,我会去偷这么无味的东西吗?”

我难以置信地眯着眼睛看着他。

“可是你和鸡正在争夺食物……”

他脸红了,结结巴巴地说:“那是因为我想家了。那个鸡肉,嗯……有家的味道。”

我打赌你的家人都是吃鸡肉长大的。

沈清之告诉我,有些人利用他的名声,到处偷窃,只是偷一些无耻的东西。这次有人冒充他偷了一只鸡。他实在忍无可忍,便潜入皇宫,打算亲自惩罚这个小偷。

我想告诉他,这不是一只普通的鸡,这是一只会下蛋的公鸡。但看他说话那么热情,那么义愤填膺,而且还那么……那么帅。

于是我拉了拉他的衣角,腼腆地说:“我不介意牺牲自己的容貌来帮你揭发那个假小偷。”

他上下打量了我一眼,厌恶地撇了撇嘴。

“我怕小偷介意。”

我:”……”

我和沈清之在暗处观察了几天,发现管家就是当晚的鸡贼。沈清之用软剑划出的伤口,还挂在他的手臂上。

我拿着六道门的牌子,去见江南王,拿出合理的证据揭发他。

在被带走的那一刻,他转身撕心裂肺地喊道:“阿花是我的鸡,你抢人家的财产,我要告你,告你!”

“你放屁!”

江南王说着,把鞋子脱下来扔了过来,“我辛辛苦苦一个月,把阿华孵出来了,你说你是他爸爸,你就是他?”

我站在王子和管家之间,一时间感觉有些尴尬。王子,我知道你很喜欢鸡,但是不要大声说出来……

我与沈清之率马告别江南王。当然我不能告诉你他的身份。我只能说,他是六道宗来救我的。

我们走到外城,看着沈清之这张脸,好看得要打。我再也忍不住了。

“你说你已经是大男人了,长得好看,身材也好,做了坏事还想做贼,还偷皇帝的东西,这不是明显会被抓吗?” ?”

他可怜兮兮地看着我,眼里满是悲伤,“那我该怎么办?”

“听说高老城新开了一家餐厅,你不妨去尝尝。”

他低头看着我,表情就像吃了一只苍蝇。我正想说,男扮女装去花楼也可以啊。突然,一阵马蹄声从远处传来,停在了我们面前。扬起的灰尘让我窒息,我弯下腰咳嗽起来。

再抬头一看,马上的女子已经下了马,一身西服。薄纱下,她曼妙的身姿若隐若现。那眉毛和身材,让沈清之傻眼了。

看着她汹涌的胸膛,我拍着胸口对自己说:没关系,梁敏敏,你是个男人。你必须表现出一个男人的勇气。于是我向前走了两步,露出了她的八颗门牙,给了她一个温暖的微笑。

“异族姑娘,你迷路了吗?我带你回家。”

没想到,女孩根本不理我,眼睛一直盯着沈清之。小脸娇媚欲滴,快要哭了:“沈清之,你说你只是出去旅游,却背着我和别的女人发生关系,你把我和肚子里的孩子丢到哪里去了?”

听了她的话,我彻底愣住了。

我以为沈清之只是有收藏习惯,性格还可以。却没想到他是一个抛弃妻儿的无情男人。

而站在我身后正准备帮我上马的沈清之却愣在了那里,脸上露出了难以捉摸的表情,真是奇妙。

我回头看着他,眼神复杂,充满了不亚于那个女人的委屈和怨恨。

“你已经有家了,还做出这种无耻的事,沈清之,我看错你了!”

我说完他要解释,我捂着耳朵使劲摇头。 “我不听!我不听!我不听!”他一边摇着马,一边抓着缰绳,疾驰起来。

风在耳边呼啸,我渐渐笑了。我觉得我作为一个人的角色真的很好。

我为了追捕沈清之,吃尽了苦头,现在绝对不会让他过得好。

梁敏敏骑马走开后,沈清之缓缓掏出一把砍刀,架在沈朝阳的脖子上,“姐姐,是你主动追你嫂子回来的,还是我哥帮你追你妹妹的——”姻亲回来了?”

沉朝阳咽了咽口水,声音哽咽:“兄弟,你的色欲让你晕倒了……”过了一会儿,他发现不对劲,又补充道:“而且这还不算色欲。”

我独自回到六道门,每天坐在路边等待,不知道自己在等待什么。

初秋九月,西域王子前来朝廷,与大楚建立友好关系。

听说太子五官俊美如画,温润如玉,容貌惊人。皇帝多次想把自己的娇女嫁给他之后,决定带他去看看大楚的万里河山。

但他并不想看到美丽的风景和人们脸上的桃花,而是想在只有男人,包括我这样的女人的六扇门里聊天喝茶。

这个味道是别人没有的。

西域的民风比大楚开放,西域诸侯的穿着也十分开放。

一袭绣珠长袍披在身上,露出雪白的胸膛,让人热血沸腾。但当我看到他胸前的红色胎记时,我擦了擦鼻血,没有理睬他,在一群人的簇拥下偷偷地看了我一眼。转身,身后留下了一个无忧无虑、无忧无虑的身影。

沈清之胆子真大,竟然敢来六道门免费吃喝。我越走越快,踢翻了挡路的草篮。一边骂他,一边有些担心他。如果他的身份被发现了,那他岂不是要被杀了?仔细想想他是如何把我从偷鸡贼手中救出来的,我一直有报恩的良好品德。我不是想救他!

傍晚时分,人群已经散得差不多了,我就顺着围墙溜进了他住的小院。

他坐在院子里的石凳上吹吹风喝茶。仿佛早就料到我的到来,他的桌子上放着两个茶杯。

我端起茶杯一饮而尽,然后把茶杯摔在桌子上,拿起他的小外套看着他。

“沈清之,你不要命了,我放了你,你自己撞枪口!”

他深情地看着我:“你难道不明白我为什么要冒这么大的风险来到这里吗?”

我想了一下,长得好看的人的大脑回路不正常。

“是因为你很有男子气概,却又不满足自己的欲望,才来我的六门勾引男人吗?”

我为自己的智慧所折服,睁大眼睛看着他,希望他能点头认可我的智慧。没想到,他认真地看了我半天,抓着我的后脑勺,狠狠地吻在我的嘴上。

杯中的茶水荡漾开来。我把他推开,大口喘气。

沈清之看着我,脸红得像西红柿。但他还是要故作邪气、装酷,笑嘻嘻的。

“现在你明白我为什么来这里了吧?”

我捂着嘴,看着面前的西红柿。我大吃一惊,道:“沈清之,原来你男女都吃啊!”

“……”

8月15日前夕,六道门举行宴会,庆祝西域王来我国进行友好交往。

沈清之一身白色西装,像狗一样坐在座位上。

我问他为什么不穿那件暴露胸部的西式小背心。他一脸悲伤地告诉我,羞花公主也会参加今晚的宴会。

哦,羞公主是皇帝的好妹妹。

宴会进行到一半,羞耻公主迟到了。脸上浓妆艳抹,身体色彩缤纷。她特地穿着西域的绮罗裙,腹肌随着她的每一步而摇摆。环顾四周,看到沈清之后,他张开双臂冲了过去。

“亲亲小阿里,我好想你!”

“噗——”我忍不住喝了一口从嘴里喷出来的茶水,“胡贝子,沈清之,你们有福了。”

沈清之愣了一下,连忙捂住了我的嘴。

话刚说完,我立刻就意识到不对劲了。 “湖北子”是前皇室的密语,其含义大概与“我的母亲”类似。为什么我感觉羞耻公主背后的少年这么眼熟?他不就是我进宫护祖玉佩时看到的低头的皇帝吗……

我第一次觉得我的面容失认症是一种疾病,需要治愈。

这时,他眯着眼睛看着我,眼神漆黑如无底洞。

我赶紧找了个借口离开了宴会,迅速回到了家里,收拾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准备逃跑。

但已经太晚了!我一爬出窗外,就看到陆千城带着十几个六路宗的精锐将我围住。他看着我,阴险地转动着手中的戒指。

“我本来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你走,然后告诉皇上,前朝公主在逃亡的过程中病逝了。但你的愚蠢不允许我这么做。”

话音刚落,他就举手,命令精英们来对付我。这么多帅哥同时攻击我。我紧紧握着手里的剑,突然就放不开了。

虽然我是前朝的公主,和他们格格不入,但毕竟在一起工作了这么久,即使没有亲情,也有一些革命友谊。他们行动时经常发脾气,连我都看不下去了。

如果不是陆千城拉弓一箭射中我的后背,我想我还有机会逃出六门。

我的背部中了两箭,一口鲜血喷到了石阶上。

我突然想起父亲被强行进宫时拉着我的手,一脸死死地对我说:“敏敏,你这个蠢父亲没想到你杀甲回来了,我只是希望你能以正常的方式找到一个人。”就结婚吧,然后无情地过你的生活。”

我默默地流下了辛酸的泪水。现在我已经没有什么麻烦了,我会尽我所能地为新王朝服务。皇上还是不能容忍我。爸爸,你还是一如既往的作弊。

我以为我的人生就这样结束了,我必须去那里看看我的父亲,接受他能推翻三界的嘲笑。一身白衣的他再次出现在我面前。只见他的衣袖已经被扯掉了一半,仿佛看到了羞耻公主紧紧抓住不让他离开的场景。

沈清之长得好看,却不娘娘腔。现在他的整个身体就挡在了我的面前,就像一堵厚厚的墙一样。

失去知觉的那一刻,我想,我追了他一年,他在江南王府保护我。现在我已经放弃了西域和大楚的友好关系来保护我。

沈清之,你脑子确实有问题……

这次我受了重伤。伤口发炎,还发烧。发烧让我的大脑有些眩晕。当我睁开眼睛时,我喊了沈清之爸爸。他一手拉住我,另一只手狂奔。滚烫的气息在我耳边吹来,他厚颜无耻地说:“亲爱的,别怕,爸爸来了!沉先生这么全心全意地照顾你,你就要做他的妻子了。”

“……”

沈清之,如果我还有力气,我就一巴掌打死你!

当我再次睁开眼睛时,一个身穿锦绣长袍的年轻人坐在我的床边给我喂药。我拉着他的衣袖,说道:“先生,您看到派我来的人了吗?西域王沈清之还活着。”

闻言,他的脸色沉了下来。温柔的喂药动作变成了用力的操作,看得我热泪盈眶。

“抱歉,没想到你除了我的胎记之外什么都不记得了。”

我躲在被子底下笑了两声。瞧你这番话,我真是像个变态啊……

“我们订婚很久了,你却追杀了我一年,我们打了二十五次,每次见到我,你都一言不发的把衣服脱了,然后就用一种仿佛你的表情说道。第一次见到我,‘原来你真的是沈清之啊!’你告诉我,你心里真的有我吗?”

他突然靠近了,那小小的愤怒火焰几乎要烧毁我的眉毛。

房间的门突然“砰——”的一声被推开,一名壮汉向前两步跪在床边。

“程木老臣,再见……对不起,我走错地方了……”

等等,叔叔,别走,别走!

程木本来是我父亲手下的猛将,我也见过他几次。但当我看着他的时候,我却无法将眼前这个满脸毛茸茸的老头和法庭上那个高高在上的大叔联系起来。

时间真是一把杀猪刀!

我父亲临死前给了我一张虎符。持有此虎符,可调动前太子江南王麾下十万兵马。他装疯装傻这么多年,就是为了打消皇帝的疑虑,有一天重振朝廷。

我父亲以前的部下都力劝我称王,推翻新王朝。晚上,我坐在电脑前,处理着跟随我的几个势力提交的信息。

沈清之站在我身后,半个身子隐藏在黑暗中,脸上表情不明朗。

“那天那个西域女子不是我的妻子,她是我的妹妹沉朝阳。”

听了他的话,我感觉喉咙有些干。我咽了口口水,说道:“那接下来怎么办?跟我有什么关系?”

“你真的打算复兴前朝吗?你别再这么累了,跟我回西域吧,西域太子妃会帮你做的,你不用上战场了。” 。 你可以.”

我已经和男朋友订婚了,我追了他一年。最后,他坦白道:“请做我的太子吧。”

“但我不能丢下他们不管。”

程木和江南王都做好了进攻的准备。如果我现在放手,岂不是辜负了他们对我的信任?

沈清之眼神复杂地看着我,仿佛我已经抛弃了他。但我和他显然没有任何关系。

说罢,他没有再说话,取出铜质蛊令放在案子上,头也不回地融入了夜色之中。看着他的背影,我的目光渐渐模糊。突然我想起了第一次见到他的情景。那时,我不是前朝公主,他也不是西域贼人。

我七岁的时候,沈清之带着西域使者来到大楚朝拜。我躲在窗帘后面偷看。

从那时起,他就更喜欢白色的衣服。西域使者个个都穿串珠袄,唯独他穿汉白衫。

抬眼,正好对上他笑意盈盈的双眸,脑海中闪过画册上看到的诗句:——,除了王身三层雪,世间谁配白色的衣服。

我见偷看被抓,脸红了,拎起裙子转身就跑,路上撞倒了一个来找我的宫女。小宫女从地上爬起来,捂着头疑惑地问道:“公主,今天没吃药吗?”

我不理她,跑到花园一角的凉亭,仰着下巴,傻乎乎地数着太阳。却不知是谁的眼睛短了,挡住了我明媚的阳光。一转身,就对上了沈清之那双含笑的眼睛。他收起手中的小玉骨扇,不紧不慢地走到我面前。

“你一定是那个眼睛好看的小公主吧,我这次来大楚就是为了娶你的。”

沈清之优美的声音如涓涓细流在我的心尖流过。三月虽然还带着寒意,但一瞬间,我就听到满园的玉兰花都盛开的声音。

我是脸盲,但我一直记得他,只是后来我成了亡国公主,却认不出他了。最好还是彻底忘记他……

有了西域青铜蛊令,就可以调动西域十万兵马。我把它捧在手心里,感觉手掌火辣辣的,心里一阵迷茫,难受。

沈清之从此成了世界上的陌生人。你将是你的西域继承人,我将是我曾经的公主。我们再也不会见面了。

结尾

西域边境的阳光确实很强。来来往往的商人看着我,蹲在地上,裹得严严实实,就像在看一只傻狗。

一名白衣青年逆光而至,撞马。我取出青铜蛊令,拦在了他的面前。我怒道:“兄弟,你就停一下吧,例行公事!”

沈清之愣了一下,良久,才开口傻笑。

当我把父亲送给我的军符交给程木将军后,我和他一起分析了当前世界和平的发展趋势,权衡了利弊。然后他列出了起义所需的准备工作。他看着那张长长的单子,立即将虎符折成两半,磨成粉末,撒进鸡舍里。

第二天,他背着一个小行李向我告别。

“公主,你玩得开心吧,我突然想起家里的妻子生了孩子,所以我就不陪你玩了。”

见状,其他人摸了摸钱包,纷纷找理由回自己的家,去找自己的母亲。

暴乱从来不缺人,缺的是钱。

马蹄敲打着,迎面吹来的风卷起黄沙,打在我脸上。

我抬头看着沈清之。他伸出手,将我拉上马,靠在他的怀里。

摸着他坚实的胸膛,我坚定地对他说:“沈清之,我不想再当皇后了,我们回西域去吧,我只是喜欢天高云淡、田野辽阔的生活。” ,风吹过草地,我看到牛羊。”

他抱着我的手臂一僵,皱着眉头说道:“敏敏,西域没有草原,只有葡萄宝石和黄沙。”

“嗯,我就是这么说的,你听错了。”

“……是的,我听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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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凉城°

天呐!太精彩了,这剧情简直是偶像剧啊!男神竟然早就和你订过婚,你还能坚持追他一年,真是勇敢又痴情。最后他向你求婚还说做他的世子妃,这是什么神仙故事啊!

    有8位网友表示赞同!

伱德柔情是我的痛。

我猜很多人都和我一样,希望这个结局不是梦吧?男女主经历那么多,最终在一起真是太有意义了。期待看到更多关于他们未来的故事!

    有16位网友表示赞同!

淡抹烟熏妆丶

我很难想象能为了一个男人坚持追一年不放弃,这大概是我无法理解的爱情吧。但是这种真诚和勇敢真的让人感动,希望他不是个渣男,你们能白头偕老。

    有8位网友表示赞同!

寒山远黛

太可怕了!居然早在结婚前就做了一个女家长那样的事情,我实在无法理解这个男生的行为,这真是太心寒了。

    有17位网友表示赞同!

话扎心

故事很吸引人,但是我真的觉得这种早有婚约的情况下还追爱是特别危险的。感情应该建立在真诚的基础上,这样才能够长久。

    有14位网友表示赞同!

蹂躏少女

你说他的承诺是真的吗?会不会就像很多小说一样,表面甜蜜实际心里不干净呢?我很难相信这个男神突然想要让她做世子妃了。

    有7位网友表示赞同!

江山策

真是羡慕女主和她能追到自己心爱的男人!不过这种剧情感觉太像童话故事,现实生活中应该不会真的发生吧?”

    有11位网友表示赞同!

焚心劫

我觉得男主角挺聪明的,利用女主角对他的爱情,成功让自己得到了想要的一切,而且还不用付出太多的代价。

    有6位网友表示赞同!

我就是这样一个人

如果这就是真实的故事,那我只能说这个男生实在太会玩弄感情!

    有17位网友表示赞同!

断秋风

我劝女主人公不要相信他,仔细想想看当初那个男神是怎么对待你的?他是不是在你追逐他的过程中一直都在利用你?

    有5位网友表示赞同!

寂莫

感觉这个故事里有很多误会和欺骗,希望最终女主能够幸福,能嫁给真正爱她的人!

    有18位网友表示赞同!

一笑傾城゛

这种设定听起来很吸引人,可是现实生活中这样做实在是太伤人了。爱情应该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

    有11位网友表示赞同!

站上冰箱当高冷

我更倾向于男主是真诚的,毕竟他愿意放弃自己的世子身份,娶女主做老婆了,这本身就是一种爱意和承诺吧?

    有13位网友表示赞同!

执笔画眉

故事很有趣,不过我忍不住想问,女主角为什么还要追一个已经和她订婚的男人呢?这种情况下,她不觉得会很委屈吗?

    有18位网友表示赞同!

稳妥

这个男神有点渣啊,早就已经跟女主订过婚了,还做出这样的举动真是不可原谅。我替女主人公感到可怜。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

怀念·最初

如果是现实生活中,我相信没有几个人能像女主角一样默默地付出那么多年青春和爱情去追逐一个不属于自己的男人。

    有9位网友表示赞同!

单身i

我觉得这个故事很现实,有很多的时候,我们都在渴望着拥有爱人,但是却忽略了爱情最应该有的品质—真诚和尊重。

    有20位网友表示赞同!

又落空

我喜欢这个故事,因为它真实地反映了一些人的生活状态,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追求和迷茫。希望大家都能遇到属于自己幸福的故事!

    有5位网友表示赞同!

坠入深海i

这个男神简直是完美的翻版啊!温柔体贴,又深情款款,真是让很多女生倾慕啊!

    有7位网友表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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